公示公告

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殷村大道以西,和谐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材料

2024-10-14

殷村大道以西,和谐路以北地块(以下简称“殷村大道以西地块”)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,占地面积约16384m2。本项目地块内历史上最早为农田、村庄、道路和河塘;2003年地块内南侧建成常州金裕旅游用品有限公司,2015年地块内北侧王家湾村庄拆除;2017年南侧企业办公楼部分拆除,建成部分绿化及和谐路,之后地块一直为道路、河塘、绿化用地使用。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高等院校用地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。

本项目地块内现在为绿化、河塘和道路。地块外东侧为殷村村委和农田;地块外北侧为常州市国利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、常州市妍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、常州市天烨塑胶有限公司;地块外南侧为和谐路,隔路为原常州金裕旅游用品有限公司,现在停产,厂房及空地内堆放建筑材料;地块外西侧为常州交通技师学院。

本次调查地块为殷村村集体所有,该地块尚未开发利用,一直作为绿化、河塘及道路使用,地块将划拨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,根据业主提供的地块土地证明材料,该地块后续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,根据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高等院校用地,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,因此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确认地块内土壤、地下水环境状况。

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24年9月30日、10月8日和10月9日,共历时3天,对地块内的土壤、地下水、地表水和底泥进行了现场采样,分析了各监测点位检测因子种类、浓度。地块内合计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(包括4个土孔采样点和3个水土复合采样点),地下水采样点3个,底泥和地表水采样点各1个;在地块外东侧约120m处农田(历史上一直为农田,未有扰动)中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。土壤、地下水、地表水以及底泥分析项目包括pH、重金属和无机物、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等(包含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—2018)中表1中所列的45项),此外选取部分点位检测磷酸盐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氟化物、铬、锌等全部及部分。

根据本次调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结果,土壤及底泥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浓度限值,同时也不超过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;地表水所检污染物浓度不超过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的Ⅳ类标准值。

其中MW-3点位的所检硫酸盐、氯化物污染物浓度超出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的Ⅳ类标准值,其余采样点位检出因子浓度均不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Ⅳ类标准值;石油烃(C10-C40)检出浓度不超过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》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。

考虑到地下水常规指标非毒性且对人体健康无风险,后期不对地块内的地下水进行开采,综合考虑其对人体健康不构成风险。

因此根据现有检测数据分析结果,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。综上所述,本项目地块土壤不超过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,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用途。

地块调查单位:江苏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朱工

联系电话:0519-86521298